“有关你在处理相关补偿事项过程中截留村民拆迁补偿款的检举控告,经核查,反映问题失实,根据相关规定,现为你澄清……”日前,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纪委监委向金城镇干部王某发出书面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为其澄清正名。
此前,金坛区纪委监委收到举报,反映王某不正确履职、截留村民拆迁补偿款问题。针对举报内容,该区纪委监委成立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实地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在多方查证举报失实后,启动澄清正名机制,给王某吃下了“定心丸”。
金坛区纪委监委将做实做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制定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流程图及失实澄清文书格式范本,明确澄清适用范围、审批程序及“受理-核查-反馈-澄清-回访”全链条机制。
建立由信访、案管、审理、党风政风监督等部门组成的研判专班,对拟澄清事项进行联合审查,确保澄清内容经得起检验。综合考量问题性质、社会影响、干部意愿等因素,一事一策制定书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个性化方案。
在深化澄清正名工作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同步开展阳光信访宣传活动,通过案例通报、政策解读等方式,多措并举强化宣传解释,引导群众实事求是、依法有序反映问题,维护良好的信访举报秩序。(江苏省纪委监委 || 责任编辑 郭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