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2022年8月23日开始,对县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经济合作促进中心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和经济合作促进中心处理。
接访地址:县经济合作中心(县委巡察一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0453-3523379(座机号码)
18946388345(手机号码)
电子信箱: XWXCYZ230@163.com
寄信地址: 党政办公中心107室林口县委巡察一组,邮政编码157699。
特此公告。
中共林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nbsp; 2022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