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县委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从2021年4月21日开始,对政法委开展为期一个月的常规巡察。根据巡察工作条例规定,县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政法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和政法委处理。
接访地址:县政法委(县委巡察一组办公室)
举报电话: 13704638688
13946380000
电子信箱: XWXCYZ230@163.com
寄信地址: 党政办公中心212室林口县委巡察一组,邮政编码157699。
特此公告
中共林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20日